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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

2010年05月20日 00:00  点击:[]

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
各教研室、部办:
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教学及管理工作,发现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根据学院教学工作会议和院发〔20106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部实际,现就公共课部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及检查方式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于517日(第12周周一)开始,528日(第13周周五)全部结束。采用教研室内部自查、互查、部上集中抽查、发放调查表、公开课、参加各系座谈会和召开教师座谈会等方式进行。
二、检查范围及重点
(一)部门:部办公室、教研室、实验室本学期教学管理、教学质量和服务工作情况。重点检查前半学期理论和实践教学执行和完成情况,教风建设情况。
(二)个人:所有专兼职教师(含外返聘教师),实验实训指导教师,教辅及教学管理人员本学期教学任务完成及教学管理、服务情况,教研室主任、团队负责人和骨干教师职责履行情况。教师重点检查教学进度、教案、作业批改和辅导情况,了解教学效果;教辅人员主要检查岗位工作完成情况,服务态度等。
三、工作步骤
(一)        召开动员部署会:
510517日先后召集两次研室主任会议,传达院发〔201069号文件精神,部署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并要求各教研室主任在会后及时召集本教研室会议,传达学院及我部有关文件精神,安排部署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二)部门自查:(517日—21日)
1.对照学期工作计划检查前半学期工作整体推进情况;
2.教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教师的课时授课计划、教案、作业批改及辅导情况;
4.实践教学质量、实验室运行情况;
5.双肩挑及外返聘教师教学执行和教学效果情况;
6.教学团队各成员任务执行情况。
7.精品课程建设情况。
各部门要在自查的基础上形成期中教学检查总结(主要包括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好的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改措施等),于第13周周一(524日)上交部办。
(三)个人自查与互查(517日—21日)
1.自查和教师评学:
要求自查工作要实事求是,评学工作要认真客观,并按要求填写有关表格,并于521前上交部办。各位教师必须按要求规定的时间完成本职工作,上交个人书面总结。本次教学检查的结果将直接用于评优和年度考核之中。
2.教师互查:
各教研室安排,一对一进行互查,并将互查表收集整理;特别要注意检查双肩挑、外聘教师的授课情况。并于521前上交部办。
(四)相互听课及公开课观摩(517日下午)
于第12周周一下午分校区、分学科安排部内院级教学能手、教学新秀观摩活动。要求参加观摩教学的教学新秀和能手上交本次讲课的课时授课计划及讲稿,每位教师填写公共课部听课记录表,促进教师之间互相提高。在观摩教学的基础上,专职教师必须完成4次听课任务,教研室主任完成6次听课任务,部领导完成4次听课任务,时间自行安排,如无重要安排,学院及部内组织的公开课活动必须参加,不得缺席。
(五)部上集中抽查
组织相关人员,对照教师提交的自查表,抽取部分教师的教案和作业进行集中抽查,并进行评比。
(六)参加各系期中教学检查座谈会及学院教师座谈会。(第12周、13周)
除部行政人员外,抽调教研室主任,参加各系学生期中教学检查座谈会。及时联系并收集各系对公共课教师的学生评教结果并汇总。及时安排教师参加学院教师座谈会。
(七)教学规范管理:
收集整理各种自查表格和资料,及时进行汇总,完成期中教学检查总结。
(八)实践教学计划完成情况及其效果;实验室运行情况
1.实践教学计划完成情况及其效果说明——化学教研室、英语教研室
2.实验室及大型仪器设备运行情况说明——化学实验室、语音室
四、几点要求:
1.各教研室和各位教师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严格按照安排的日程进行,确保取得实效。
2.本次检查要注意少谈成绩,多反映问题,真正解决教学中的实际问题。
                                        
                                      公共课教学部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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