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职工因公借支必须由借款人填写学院计财处印制的专用借款单,借款单上必须填明借款人部门和姓名、借款日期、借款用途、借款金额(大小写),按学院规定经部门负责人、主管院级领导等同意签字后到计财处办理借款。 二、报账 1、原始凭证的要求:物品采购应开具由国家税务局监制的正规统一发票,发票中应标明所购物品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并加盖销货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如购买物品较多不能在发票上直接填列物品名称者,需附销货单位出具的购物清单,并加盖销货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销售专用章。 2、票据的粘贴:报销人应将合法、有效的发票经部门负责人、物品采购经办人和验收人签字后,规范粘贴。 ⑴、差旅费票据粘贴: A、将各类票据按时间先后、行车路线、面额大小分类粘贴,并在粘贴处注明各类面额票据的张数和总金额。票据粘贴应由左向右以“羽毛丛”方式粘贴,票据金额必须清晰可辩。票据粘贴尽可能均匀,与报销单左、上两边对齐,大小以差旅费报销单为限。 B、少量的差旅费票据可直接以相反方向粘贴在报销单左上角的背面,正面按报销单格式分别准确填写各类票据金额及相关内容。 C、大量的差旅费票据,可取报销单(或取与报销单大小相同的纸张),在正面依“A”规定依次粘贴,然后另取报销单,按格式分别准确填写各类票据金额及相关内容。 D、差旅费报销单应包含:往返旅途车船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会务费等,其他公务费如:招待费、传真电话费、打印费等,另办手续报销;司机出车费报销单应包含:出车补助、公里补助、出车路桥费、停车费、住宿费。车辆维修装潢费、车辆油料费等相关费用另办理手续报销。 E、参加会议的差旅费报销,需附会议通知,会议通知附在差旅费报销单及原始票据之后,折叠大小以差旅费报销单为限。 F、凡因公出省出差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报主管财务院长审批;报销时按经费管理渠道,由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查签字(超过规定标准的须经主管院领导签字),出省乘坐飞机、软卧交通工具的仅限于院级领导,特殊情况需乘坐者必须报院长审批;出省差旅费报销一律由主管财务院长审签,计财处按照财务规定审核,不准搭车超报。 G、差旅费报销必须合计金额并填写大写,会计报销时如审核数据不一致,相差金额较小者可填写审批栏,金额较大者由主管领导另行审批。多人一同出差的差旅费必须同时填写报销,不得另行拆分。 ⑵其他费用票据粘贴 A、在票据及填写内容符合规定的基础上,应将对该票据进补充、说明、证明等的相关附件,附在正式票据之后。 B、对量大且票据尺寸较小,不便于装订保存的票据,可参照差旅费票据粘贴规范“C”分类粘贴,另附封面,写明票据用途、数量、合计金额大小写等,供相关人员签字,据以报销。 3、购买固定资产的报销要求: (1)固定资产的种类和标准:普通设备单价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8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家具单价2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图书等。 (2)固定资产验收单的填制:按后勤处资产科要求填列。 (3)随科研项目转给协作单位的固定资产,需先在学院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凭对方接收设备的清单在学院核销固定资产。 4、合同的要求:零星采购单价5000元以上的设备、批量购买的设备及5000元以上的加工费,必须签订购货合同或协议。购货合同或协议必须加盖学院合同专用章。否则为无效合同,计财处不予报销。 5、报账的时限:差旅费在出差归来一个月之内报账、本市购物在一周内报账、外地购物在一个月之内报账,特殊情况例外。 6、各项资金支出的审批权限: (1)经费实际支出中涉及非预算列支的项目若动用机动财力,由主管院级领导审批。 (2)属于学院基本支出中的教学业务费支出,包括教学实验费、实习费、差旅费、资料讲义费、体育维持费、教学设备维修费、师资培训费、毕业综合实践指导费、军训费等,在预算之内3000元以下由系主任审批,3000元以上由主管院长审批报销。教学业务费包干预算下达后,各系(部)要按月编好经费使用计划,报主管院长审核,院长审批后实施。凡预算涉及教学生产实习费用的另需报学院教务处签批。 (3)学院基本支出中的行政管理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宣传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离退休活动费及其他行政支出等,在预算之内1000元以下由分管财务的部门领导审批,1000元以上还应由主管院级领导审批报销。处级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的差旅费由主管院级领导审批;系(部)主任与书记差旅费交叉签字后由主管业务的院长审批;院级领导差旅费:党群领导由书记审批,行政领导由院长审批,书记、院长交叉审批。 学院基本支出中的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在职职工工资、离退休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及临时工工资等由有关部门造表,部门领导签字,一律由人事处审核,再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报销。系(部)学生活动经费支出由学生处长、各系(部)书记及主管院长审批。 学院基本支出中的招待费支出,按学院发布的《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之有关规定执行。 (4)学院后勤保障支出包括水电费、取暖费、交通费、绿化费、物业管理费、公寓管理费,零星维修费等,3000元以下的水电暖维修、车辆维修和1万元以下的零星土建维修,在预算之内3000元以下,由校区后勤有关中心主任(公寓管理科科长)、后勤服务公司分管经理或学生处长审批后报销;3000元以上另需主管院长审批后报销。 (5)学院教学事业支出中修购建项目支出,报销时:3000元以上的水电维修和1万元以上的零星土建维修项目支出,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后勤处长审核,项目主管院长审批后报销。教学仪器设备购置支出由后勤资产管理部门牵头执行,预算之内由业务部门经办人、验收人及负责人签字,资产管理部门组织验收登记资产后,另需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图书资料购置支出,预算之内由经办人、验收人签字,资产管理处登记资产,3000元之内由图书馆馆长审批后报销,超过3000元限额的支出还需主管院长审批后方可报销。基本建设支出合同之内的由项目经办人和负责人签字、后勤处长审核,主管院长审批后报销,合同之外支出或变更的支出,还需院长审批后报销。 (6)维修、基建项目支出必须经审计部门审计后方可结算报销。 (7)各项费用支出均需计财处处长审批签字后,方可报销。 7、材料采购、教材采购必须办理验收手续,属低值物品的,必须到资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连同发票一起报销。 8、电话费的报销规定:单位办公电话费可以在行政经费中列支;各部门负责人移动电话费原则上按学院规定的定额报销在学院行政经费中列支。 9、探亲费的报销规定:职工探亲事先需经本部门和人事处批准,填写探亲申请单后,连同票据一并按规定到计财处报销。 三、报账时间: 南校区财务室:周一至周四,周五上午; 西校区收费点:周一、周三、周五上午;北校区收费点:周二、周四; 周五下午统一整理内务、业务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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